9月22日,申请人谢某欢喜地来到宁陵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
“感谢法官为我做主,帮我要来工资款”谢某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表达着谢意。
原来申请人谢某与被告郭某因劳务合同产生纠纷,多次催要无果后,谢某将郭某起诉至县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协议生效后,郭某却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法律手续,并多次联系郭某让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迫于执行压力,郭某同意按协议支付了全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