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办理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和申诉、申请再审等案件的审查、立案、登记、分流、移送工作;依法核算确定诉讼费和其他费用数额,办理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的收、交、减、缓、免等相关手续,并进行登记报批;依法办理诉调对接、诉前保全、立案调解工作;负责本院信访工作;承办本院审判执行工作中所涉及的司法技术对外委托工作;负责上级法院发还案件的接收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立案、诉讼服务及司法技术工作事宜。
二、刑事审判庭
刑事审判庭负责依法审理本院有管辖权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及少年刑事公诉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令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做好少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办理其他相关的刑事审判事宜。
三、民事审判庭
民事审判庭负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令本院管辖的民事案件;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及破产案件;负责涉军维权等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开展工作;依法办理疑难及有影响的一审民事案件;负责指导协调人民法庭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
四、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负责依法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令本院管辖的行政案件;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依法审理本院决定再审和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审理发还重审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
五、执行局
执行局负责执行宁陵县法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二审裁判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宁陵县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负责执行中依法裁判的事项,执行标的物的保管、变卖、拍卖工作;执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外地法院委托或申请协助执行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有关财产的决定;负责处理委托执行工作事宜;办理有关执行工作事宜。
六、政治部
政治部负责协助主管部门管理全院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法院各类人员的考录、调配、考核、任免、工资待遇、职务职级并行、退休报批和老干部工作;管理院人事档案、人事信息的采集以及各项人事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本院法官等级和司法警察警衔评授申报工作;负责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评先、创优表彰奖励活动;负责法院的法制宣传、新闻发布以及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协助院党组和地方党委搞好法院党建工作;负责文明单位创建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
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和督查工作;督办院党组会议、院务会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负责法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材料起草工作和各类信息、简报的编发报送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图书、值班安排、外事和接待工作;负责院印章管理;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的联系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其来信;负责本院计划财物工作及有关行政后勤服务工作,管理本院的各项经费、装备、服装、车辆、环境卫生和国有财产;负责法庭警卫,维护审判秩序;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执行传唤、拘传、拘留、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负责维护院机关安全和办公秩序等;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工作。
八、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指导和监督本院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组织实施本院各类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负责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掌握本院审判工作状况,收集、分析整理、发布反映案件审判质效的评估数据;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院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本院其他审判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法院在审判、执行中的法律、法规、政策问题;开展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调研、案件编报、院志编纂等工作。
宁陵县人民法院派出机构
宁陵县人民法院设立柳河人民法庭、城郊人民法庭、张弓人民法庭、石桥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