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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助长犯罪气焰 寻衅滋事按律判刑

  发布时间:2014-09-23 16:12:13


    千百年来,古人以酒抒怀,才有千古绝唱流传至今。然而古人的饮酒怡情精神日行渐远,特别是现在饭桌上刮起的一股饮酒歪风,饮酒过量、酒后驾驶、酒后滋事等,为社会增加了许多不安全因素。近日,宁陵法院审结的酒后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就是一个例子。

    安分守己的余义、王林本来安安分分地打着零工,认为把事情做好了就不会招惹事端,但是醉酒耍横的史平和尹凉改变了他们的看法。今年1月13日上午,史平、尹凉酒后各自驾驶一辆摩托车,在经过宁陵县商登高速某段项目部搅拌站门口时,尹凉不慎摔倒,恼怒万分的尹凉不由分说地踹开搅拌站磅房的门,对磅房内的工作人员余义拳脚相加,还殴打了随后赶到的公路工人王林。打致余义、王林头、面部受伤后,尹凉、史平并没有停止恶行,逼迫余义写下了收到其黄沙两车计款一万八千五百元的收条。案发后,二被告人对被害人积极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的原谅。

    9月17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寻衅滋事罪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尹凉、史平酒后逞强耍横,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尹凉有期徒刑九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史平拘役五个月。

    对待饮酒,大家应该做到有礼有节。饭桌上适度饮酒,少些酒气,朋友不会少,交清不会淡。为了家庭的幸福,也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过分饮酒,不酒后驾驶,文明饮酒。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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