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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执行显关怀 被告感恩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4-10-20 09:52:19



    “太感谢咱们法院的法官了,是你们让我们老两口和儿子看到了希望”。10月17日下午,当执行法官接过被告小刘母亲手中的锦旗时,她还不时地鞠躬向法官道谢,眼里含着激动的泪花。

    2010年11月12日,小刘的朋友崔某欲在银行借款10万元,但他找不到人为他担保,于是身为老师的小刘答应帮忙,还顺便拉上了自己的三个同事,为崔某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但是借款到期后,崔某无法清偿债务,原告遂将小刘等四位担保人告上了法庭。

    由于在此前,小刘已经还款1万元,且支付利息27710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小刘等四人偿还剩余借款9万元及利息。巨大的债务突然就转移到了担保人身上,而承担了主要还款义务的小刘,家庭生活条件并不富裕,因此遇到了巨大的还款压力。为了尽快还清所担保的借款本息,小刘最终放弃了安稳的教学工作,留下年迈的父母在家,只身去南方打拼。但是欠款仍有很大一部分还不上。

    宁陵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这一案件时了解到被执行人小刘的具体情况后,对被告小刘的现状也很同情。为了促使双方和解,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执行局长蔡尚红带领干警多次前往原告那里做工作,让他理解小刘的困难之处,减少还款数额,缓解小刘家庭经济困难。最终,经过执行局法官的不懈努力,原告与被告方达成协议,原告方答应放弃借款利息,只还本金即可。

    最终,被告5万多元的担保借款利息得到了减免。还款压力大大减轻,这也让一直不堪重负的小刘及其父母松了口气。同时,他们也对法院的法官表达了深深的感激之情。

    宁陵县法院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将涉及群众诉求利益工作放到首位,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宁陵县法院的一系列措施和做法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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