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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一月办婚礼 非婚同居惹纠纷

  发布时间:2014-10-28 09:55:27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非婚同居已成为一种难以禁止又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然而在非婚同居关系的背后,经济纠纷、家庭纠纷暗藏隐患。10月27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同居关系纠纷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郑欣欣与被告吴亮虽然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仍为同居关系,同居前财产应各归己有。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3年10月份,郑欣欣与吴亮经人介绍订婚,并于一个月后举行了结婚仪式,因为当时他们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龄尚小的他们,在短短一个月的交往后便开始了同居生活,这样草率的行为着实让人不敢放心。这不,结婚三天后,郑欣欣按当地风俗到娘家回门,醉酒的新婚丈夫吴亮在凌晨,与他人翻墙进入郑欣欣娘家,闹着要和新婚妻子郑欣欣离婚。郑欣欣娘家人看在他们新婚的面子上就当他是酒后发疯,没再追究什么。可是安宁日子没过上几天,这吴亮又赶着郑欣欣走。无奈的郑欣欣只能回娘家,吴亮却趁着郑欣欣回娘家自己外出打工了。今年2月份,郑欣欣又打电话给吴亮,说要去吴亮那里和他一起打工,但吴亮不同意,郑欣欣就一直住在了娘家。5个月后,郑欣欣再次到吴亮家时,吴家已经换锁,其家人也不让郑欣欣进家门,吴亮父亲还威胁郑欣欣不要再来吴家。心灰意冷的郑欣欣认识到双方已经无法和好了,决定分开,但双方就嫁妆等财产纠纷未能协商一致,郑欣欣诉至法院要求吴亮归还嫁妆。

    如今社会不断扩大对个人自由的尊重与重视,现代年轻人对婚姻家庭这一传统概念的认识经历着猛烈地冲击,一纸婚书对现代的年轻人已经失去其标志性的含义。在这里还要提醒一下年轻朋友们,只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结婚还是一定要走法律程序的。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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