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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四项举措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4-10-28 16:10:39


    宁陵县法院为密切与社会群众的联系,切实把人民司法人民性落实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深入推进“转作风、促公正”四项活动,着力解决司法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一是建立法官联系点制度。该制度要求全院干警要结合自身的岗位职责,每人分别联系一个村庄。开展经常性的走访,向群众宣传法律,排查矛盾、化解纠纷。

    二是组织开展开门办案活动,集中督办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案件、事件,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

    三是组织开展人性司法活动,在司法过程各个环节“让当事人把话说完”,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

    四是组织开展阳光审判活动,专项治理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当利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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