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低,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宁陵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严格审限管理:
一是专门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问责办公室,对所有审、执结的案件进行常规评查和重点评查,评出一、二、三类卷,优秀法律文书和瑕疵法律文书,瑕疵案件和违法审判案件。每月对评选结果予以通报、公示,严格落实奖惩。
二是发挥审判预警功能,提升审理速度。从审判流程预警环节入手,将个案审限提前二十天预警,督办到人、通报到庭,提升案件审理速度,缩短审理期限。
三是建立案件审限通报制。发挥审管办全面监控作用,建立每月审限通报制度,从宏观调控上,加大审限管理力度。
四是加强审判作风建设,杜绝隐性超审限。超审限的主观根源在于个别审判人员工作态度的懈怠与审判作风的不严谨。集中整顿审判作风,开展自检与互查的活动,以提高审判人员责任心,树立良好的审判作风,从根本上杜绝隐性超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