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宁陵县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在三楼全体干警会议室召开。县委督导组副组长杨金超、督导组成员侯波、宁陵县法院党组书记王宏伟出席会议。政治处主任骆俊杰主持会议。
会上,院党组书记王宏伟就宁陵县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王宏伟指出,宁陵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督导组的监督指导下,整个活动进展有序、扎实深入,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显著成效。活动中,全体干警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接受实践活动的再教育,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到知民情、察民意、解民忧。活动开展以来,“四风”和“六难三案”问题得到有力整治和有效解决,作风建设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司法服务保障大局和为民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王宏伟对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把握全会精神实质,学深学透,将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二是继续加强作风建设。要在看到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同时,保持清醒头脑,发现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做好经验总结,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三是强化从严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院干警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不断提升境界、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县委督导组副组长杨金超对宁陵县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杨金超指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尾声,但收尾不是收场,还有许多后续工作需要继续落实。在下一步工作中,督导组对宁陵县法院巩固和发展活动成果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持续深入地转变作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确保出实招、见成效。二是全力解决群众利益问题。要继续坚持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加大力度整治“六难三案”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要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总结工作。要坚持健全和落实制度,发挥制度的长效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