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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院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2009-07-30 14:57:32


    为解决“执行难”,这个院多措并举,发挥清理积案的职能效应。

    首先,积极排查逐案登记造册,摸清了底数。执行局经认真排查,应清理执结的积案共36件,情况明,为这次清积活动确定了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其次,落实清积任务的责任,加大了奖惩激励措施。我院研究确定每名执行员执结一件积案按岗位责任制加8分,因主观原因少执结一件扣8分,年终兑现奖惩。由于人人肩上有指标,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有效地调动和激发了执行干警的积极性。

    第三,建立健全制度,探索谋划了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千方百计执结积案,建立了穷尽执行措施制度;为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建立了执行告知制度;为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建立了执行听证制度;为防止和避免执法风险,建立了执行预案制度。这些制度自建立之后,得到了有效运转,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四,讲求执行方法,取得了明显实效。一是,对有能力又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尽管这次清理积案活动中,采取强制执结措施的积案为数不多,但却起到了教育威慑作用。二是多做执行和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执结效果。清理积案活动的实践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尽管执行积案多数当事人之间积怨较深,执行和解工作难度大,但是,只要我们化解矛盾的思想疏导工作方法得当,向当事人倾注执结为民的真诚之心,一些难以执结的积案还是能够取得和解效果的。三是召开被执行部门负责人与申请执行人见面会,当场做执行和解工作。在县委领导召开涉执案件有关乡镇和部门领导会议之后,该院将涉执乡镇和部门领导请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见面,当场逐案做执行和解工作,通过此种和解方法,使10案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履行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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