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法院第五次、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宁陵县采取多项措施,妥善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特别是加强程序对接模式,使这项活动取得实效,落到实处。
诉调对接。设立人民陪审员、社会法官、律师、人大代表、司法工作人员驻庭调解工作室,对于能调解或者符合调解条件的,立即转交设在立案大庭的诉前调解室、社会法庭办事处、人大代表联络室等开展诉前调解,对于社会团体,村委会、行政机关等适宜先行解决的,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并随案跟踪至有关部门。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立即将案件材料转往审判庭并随机分案至承办法官本人,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诉调对接。
立审对接。对农民工纠纷案件实行“立”与“审”无缝对接,“一刻钟”衔接,压缩立案到审判的中间环节和时间。手续材料齐全的当庭立当场转,部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较小、争议不大的案件直接转移到承办法官,做到当天转当天审。立案时,立案法官主动提醒当事人申请采取诉前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对于当事人证据收集予以引导和释明,以利于结案后的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并建立审判人员立案介入机制,对庭审流程和注意事项告知,以减少庭审环节的时间浪费,做到快立快审,立案一体化。
审执对接。在审判环节,向每一位当事人发放了《诉讼风险告知书》,进行执行风险提示。提醒当事人进行诉讼保全,必要时依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尽最大努力遏制各种逃债、躲债行为。对于调解结案的,主动在当事人住处或营业场所开展调解,以便促使当事人调解结案后当场履行。在送达裁判文书时附送《履行裁判义务告知书》,告知其不履行的惩罚措施,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有效的促进了审判执行流程化。
执普对接。把普法贯穿于执行环节,实行执法和普法衔接,预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在执行案件时配备1-2名由法院干警、执行监督员、人大代表等组成的普法员。实行执法和普法同步进行,执行人员和随同执行的普法人员边执行,边给群众说法解疑。开展执行分类普法,对用人单位进行法律警示教育和宣传,让被执行人服法服判,提高其守法意识。对农民工群体开展法律知识和权利普及,提高其用法意识和权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