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下了几天的雨终于停了下来。宁陵县法院张弓法庭的法官来到该县华堡镇王庄村继续审理原告王建国(化名)诉被告王胜利侵权纠纷案。
几十年前,原、被告两家共用一个院落,后来村里修路,原告家的房屋受了影响。上世纪80年代,当地政府发放了宅基地使用证。双方虽然一直共用一个院落,但在宅基地使用方面却有着不小的矛盾,关系一直很不好。今年年初,矛盾爆发,王建国起诉至法院,要求王胜利家返还其4.2米宅基地。而王胜利认为自己家根本没有侵占对方的宅基地,按照宅基地使用证上的数字,自己家的尺寸也不够。
庭审一直持续进行几个小时, 一个接一个的证人出庭作证,所说内容虽然基本相同,但对争议焦点却都无法说清。因此案是历史遗留问题,事实和证据都很难判定。法庭认为办理这样的案子不能急躁,为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决定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