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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坐堂办案”到家门口“巡回审案”

  发布时间:2015-10-22 16:22:46



    10月22日上午,宁陵县法院城郊人民法庭法官来到阳驿乡巡回审理一起因宅基地引起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原告李林诉称,其与被告郭武系同村村民,两家做了几十年的左右邻居,但今年李家翻新的房屋占了自家的宅基地,不仅影响了自家房屋的采光,而且污水排放也不合常理。负责该案的李文郁法官考虑到村庄偏远,原告李林年过九旬,且行动不便;另一方面也想借巡回开庭,让村里的乡亲们近距离感受法庭的庄重威严,懂得维权,明确自身义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大片的效果,于是决定将法庭移到村里。

    “服务主动了,老百姓就满意了,这个案子没有调解成,走到开庭这一步我就很遗憾了,毕竟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庭审结束后,李文郁法官皱着眉头说到。

    据悉,为充分发挥法庭便民、利民的作用,宁陵县法院用巡回审理的方法,将符合条件的民生案件庭审迁移至村庄里的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就地办案、现场调解,获得了群众的一致赞赏!(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孙速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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