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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圆桌审判”情暖少年犯

  发布时间:2015-10-28 11:07:30



圆桌审判情暖当事人

    “谢谢大家对我的教育,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不再盗窃,跟着父亲好好生活!”。这是在10月28日上午,被告人小迪(化名)在宁陵县法院少年 “圆桌审判庭”里,面对人民陪审员、辩护人、他的父亲和基层组织哭着所说的话。

    不满17岁的小迪从小父母离异,父亲外出打工,他跟着年迈的祖父母生活。因缺少有力的监管和教育,小学五年级时就和社会上的小混混经常出入网吧等不良场所。没有多久,就染上了小偷小摸的恶习,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但并没有改好。2015年4月份在县城一网吧内实施盗窃,被抓获。

    宁陵县法院少年庭针对此类犯罪轻微的未成年人,实行 “圆桌审判”方式。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等围坐在桌边进行审理。这样少年被告人对法庭审判的神秘感、恐惧感有所缓解。在庭审讯问时,审判长语言亲切,又不失严肃性,给少年被告人留下了可亲可信的印象,为庭审教育创造了一个良好条件。这样,就显示了法庭尊重少年被告人的人格,以热心、耐心、诚心的责任感,在缓和的气氛中进行帮教。

责任编辑:孙速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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