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涉农维权活动,宁陵县法院从四个方面全面加强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的诉讼接待和司法保障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夯实组织保障,成立工作小组。成立专项活动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任组长,亲自抓、亲自督察督办。活动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涉农维权工作的高效开展。
加大救助力度,开辟绿色通道。该院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结合小额诉讼法庭对涉及农民工案件实行“三优先”政策,即优先立案、优先审判和优先执行,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同时,依法缓、减、免诉讼费,联系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工作人员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对被执行人没有能力履行或暂时不能执行到位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又特别困难的,采取司法救助,帮其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诉前灵活调解,判后穷尽执行。对涉及农民工案件,简化诉讼程序,以调为主,注重灵活运用诉讼调解手段,加大调解力度,因势利导,耐心做好调解工作,尽力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建立完善涉农民工案件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穷尽执行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简化审批发放手续,保证农民工足额拿到劳动报酬。同时,开展农民工维权案件专项清理执行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涉农民工案件的执结率。
深入田间地头,强化法律宣传。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匮乏、维权意识差的问题,宁陵县法院利用节假日及下乡时间到用工单位、劳务市场、车站等地向农民工发放宣传资料,结合巡回法庭做到涉农维权案件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册、网络宣传典型维权案例,以案说法,使农民工懂得自行规避防范各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