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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院长从坐堂问案到下乡调解

  发布时间:2015-12-02 11:16:14



院长在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

    12月1日下午,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在办案法官的陪同下低调到该县孔集乡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事情还要从2013年说起,那年12月,孔集乡老韩的儿子在北京打工不幸死亡,对方赔偿了一笔钱,按照法律规定,其中的80万元应归老韩夫妇所有。儿子去世后,老韩在村里听到了儿媳妇准备改嫁的风言风语,准备找儿媳妇要回80万元,可儿媳妇认为孩子以后花钱的地方比老人多,执意不肯交出这笔钱,于是发生诉讼。案件从一审到发回重审历时近两年。

    再审时,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都是亲属,虽然经过多次调解都没成功,但她还是没有放弃,最后一次调解,双方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差距由以前的60万,缩小到了现在的5万……”,办案法官把情况告诉了院长王宏伟。

    院长决定亲自去当事人家里作工作,他有自己的考虑,因为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具有强烈的伦理性,但案件中掺杂着亲情,如果仅凭一纸判决,不能从根本问题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到达当事人家中后,院长和办案法官再次做双方工作,让他们本着家庭和睦,让死者安息,让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能各让一步……,调解一直进行到近晚六点,老韩感谢院长亲自为他的案件来进行调解,表示会考虑再让步,被告也同意重新考虑。

    院长从坐堂问案到亲自下乡调解案件,是该院自开展院长带头办案理念的具体实践,体现了法院工作以审判为主业的工作思想,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法官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效率的积极性。对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具有积极的意义,也对引导法官立足本职、专注在一线办案起到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孙速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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