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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院四项措施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5-12-09 16:28:03


宁陵县人民法院从四个方面全方位推进廉政建设,积极构建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廉政环境,成效明显。

一是廉政教育日常化,让干警将“廉洁司法”入心入脑。该院通过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将廉政教育与文化教育相融合,使干警由领导要求变为自觉行动。完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和重点岗位廉政教育制度,结合典型案例,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扎实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让干警有所为、有所不为。该院将疏、堵、奖、惩措施结合,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开展了“集中进行一次学习教育、开展一次专题讨论、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为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在院里形成以廉为荣,以贪可耻的思想理念。积极延伸外部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群众、企业代表为特邀廉政监督员,聘请干警家属担任廉政监督员,及时听取意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院长接待日制度,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司法行为,让干警和当事人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该院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中介机构人员之间的关系。针对法官与律师、中介机构人员交往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以及当事人投诉信访和处理情况,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学习上级法院关于回避的相关规定,并将《法官法》、《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及《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制度与该院执行回避制度涉及的离任等相关人员名单下发到各审判业务部门,加以严格执行。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让干警司法行为得到社会认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巡查工作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采取及时提醒、明察暗访、督促整改等方式,严肃审判纪律和工作秩序,进一步解决司法活动中的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问题。

责任编辑:孙速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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