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7日宁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坐上审判席,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以来,宁陵县法院步入了“院长办案”季。截至目前,王宏伟院长已担任审判长审理各类案件26件,此外还参与调解了涉农、涉“三留守”人员民事案件3起,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全院法官干警做好了表率。
院长直接审理疑难、重大案件在该院已进入常态化。6月份以来,宁陵县法院坚持围绕“定任务、定庭室、定时间”推进院长办案工作制度化。每名院领导分别分管不同庭室,根据所分管庭室案件数量对其进行案件分配,院领导主要包管疑难案件,负责协调相关案件当事人,对于重要案件组成合议庭讨论研究,切实履行法官职责。该院要求每名院领导每月至少开庭2次,全年主审案件不少于10件,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任务不少于30件。办公室每周对办案情况在全院进行催办通报,推进“院长办案”制度贯彻落实。
截至目前,院领导主审已结各类案件共计72件,担任审判长审理结案201件,院长办案工作稳步推进,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宁陵县法院“院长办案”制的推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院领导通过亲自办案,能够指导和引导法官办案,带动了一批年轻法官干警,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通过庭审观摩和文书评查等活动,及时发现审判过程中的新问题,提升了全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