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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冒风雪严寒联合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6-01-14 15:30:08


    1月11日,宁陵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峰,执行局长蔡尚红带领执行局干警和法警队法警20余人,不顾严寒、头顶风雪,到宁陵县福万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执行。县人大于晓明、张良见证执行过程。

    据悉,由于宁陵县福万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履行对原告江苏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的肥料加工,原告特申请执行。最终在执行局和法警队的联合下,于当日下午5点,成功执行了350余万元的财物。

责任编辑:孙速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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