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宣传工作是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责的舆论保障,是司法宣传的前沿阵地,同时也是展示法院自身形象的重要窗口。宁陵法院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开展信息宣传工作。
2015年,该院全年共在国家级主要媒体发稿68篇、省级主要媒体发稿216篇、市级主流媒体发稿261篇。县级媒体发稿335篇。在各类主要媒体共计发稿880余篇。其中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发稿3篇,河南法制报头版发稿4篇,人民日报发稿1篇。其中该院极具特色的梨园送法、大走访、法检两长同堂问案及为农民工发放执行款等重大宣传活动在媒体上的屡次亮相。2015年,宁陵法院小额诉讼法庭、医事法庭和律师工作室成立,在全省范围内引起了较大反响。
2016年度,宁陵法院将再接再厉,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完善信息宣传工作机制,将传播司法正能量作为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坚持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传递法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信息宣传理念不动摇,持续全面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维护法院司法权威。
一、建立专兼职信息员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配备专职信息员,负责法院日常信息宣传的撰写、整理、统计、报送等工作;配备兼职信息员,负责全院各部门的信息宣传撰写及报送工作。制定信息宣传工作考核方案,按月度、季度、年度情况通报信息宣传稿件报送、采用情况,落实到个人,并实行稿酬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及个人,采取点名通报措施。
二、建立信息员例会制度及培训学习制度。定期召开信息员例会,将信息宣传情况、媒体刊载情况等进行公布,部署下阶段工作。同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等,对专兼职信息员开展培训,确保信息宣传稿件质量。
三、加强与各媒体的交流沟通,运用宣传阵地,拓宽宣传渠道。宣传信息内容要突出法院工作亮点,并且有针对性地选择典型性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报道,将法院各项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以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宣传信息要充分运用新媒体情势下的各方媒体阵地,如微博、博客、网站、论坛等,以达到让群众可以时刻关注法院工作动态的信息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