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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四项措施加强法院安保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15 15:14:13


    为进一步做好安保工作,维护法院干警人身安全,宁陵县法院四项措施加强法院安保工作。

    一是加强安保设备配备工作,做好安全防范硬件升级。该院在法警队原有装备的基础上,又为法警队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电警棍、防刺服等警用装备,并在法院内外设置多个电子监控点,定期检查维修监控设备,维护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加大安全防范力度,保护当事人与法院干警的人身安全。

    二是加强警务训练日常化,全面提升法警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例行每周二集中训练制度,加强法警训练,不断提升身体素质及理论修养,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能够及时作出反应,增强安保工作的主动性,为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安全警务保障。

    三是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检查和登记盘查力度。该院法警大队每天安排两名值班法警对外来人员严格登记制度并进行安全检查,严防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进入法院,坚持对审判、办公区域重要场所进行逐一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排除。

    四是加强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工作,建立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案件分管领导负责制,对有风险苗头的案件逐庭逐案进行排查,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释法明理和教育劝解工作,尽心尽力化解当事人与干警、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矛盾,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孙速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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