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法院在大执行活动中,采取了四项措施,力破执行难。
一是保障有力。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行队伍是这次活动的前提和保障。宁陵县法院执行局共四个执行组,专职执行干警8人,法警14人一起分担执行案件,在此基础上院党组还调配部分业务精、作风硬、年富力强的干警充实到执行队伍中,从人力上得到保障。其次该院给执行局配备专用警车4辆、备用车辆2辆、电脑4台、摄像机、照相机和相应的戒具,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
二是责任到位。针对该院的实际情况,院党组制定执行工作由常务副院长亲自抓、执行局具体部署,疑难案件院长出面协调、主管院长、执行局长参与办案的制度。并继续实行分案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定时间、定方案、限期结案的制度。
三是措施得当。在办理具体的执行案件中要因案而定,遇有疑难案件,主办法官要拿出执行方案报局长或主管院长审批。对那些确无能力偿还的案件在做大量思想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范围,邀请被执行人的亲戚、朋友及其他有威望的人出面做思想工作,争取案件的妥善解决。对那些有财产而拒不履行或采取恶意串通对抗执行、隐藏执行标的物的当事人坚决实行强制措施;对那些因交肇、赡养、抚养等案件中特困群体确因被执行人无力偿付的案件,按规定履行程序,实行司法救助,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对那些涉府、涉军、涉企、涉村委会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且又无能力履行义务的疑难案件,及时汇报给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寻求他们的协调和支持,力求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四是保障监督。在办理执行案件中,严格按照院内制定的岗位目标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实行案件质量、案件效率与奖惩直接挂勾。同时,建立了执行庭长、执行局长、“审管办”三级案件质量监督体系,确保了执行案件的质量与效率;自觉接受当事人的监督。随案向当事人发放执行监督卡,公开监督电话、保障举报途径畅通。当事人反映执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责任倒查。同时要求每个执行干警必须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一人,不定期发放意见征询表,并邀请社会各界参加执行工作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