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关系是家庭的核心,近年来,大量家事纠纷案件涌向法院,数量一直居于高位 ,且普遍呈现上升趋势。以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为例,所属辖区人口60多万,年均受理民事案件1300余件,其中涉及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案件就占到36.76%,且家事案件不断递增。
家事婚姻审判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关系的健康有序稳定发展。为此,宁陵县法院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结合家事审判特殊性,把专业审判作为发展方向,于2014年成立全省首个“家事法庭”,并采取五项专业审判措施,积极探索专案专办的特色之路。两年来,共化解“家务事”纠纷案件600余件,调撤率71.68%,服判息诉率达到90%以上,有力的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修补、改善家庭、婚姻、亲情关系,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无访”的社会效果。
一是选拔“清一色”女法官。选择什么样的人审理家事案件,是家事法庭的核心和关键。我院创设家事法庭之初,就确定要全部从女法官中选拔法官,并坚持“三不选”:没有结婚的法官不选、离过婚的法官不选、35岁以下的法官不选。经过层层筛选,4名社会生活经验丰富、性格温和、责任心强、善于做调解工作同时又略懂心理知识的女法官和1名女书记员脱颖而出,专门负责审理家事案件,大大促进审判人员的专业化。
二是打造“家庭式”审判庭。家事纠纷具有鲜明的血缘、亲情特点,所以更需要温馨的亲情氛围来化解。我院采取“圆桌式”布置,代替高高在上的审判台;在审判庭外布置了以家文化为主题的文化长廊;一改原告、被告、证人等专业法律术语称谓,改用“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温暖的家庭成员;在审判庭醒目位置悬挂“家和万事兴”等劝和匾额及”、“幸福一家人”海报及法官而制作并签名的千纸鹤、风铃等,让当事人到了法庭感觉“像到了家”,这种“家庭式”审判庭的打造,减少了双方的敌对情绪,无形中为矛盾化解增添了助力。
三是开辟“课堂式”亲情文化教育。家事裁判不是简单的你输我赢,也不是谁对谁错,而是应以弥合感情为出发点。我院坚持“和”的理念,以“孝”“礼”“让”“德”为主题,积极开展“孝文化”、“家文化”等亲情文化教育,通过在法庭内外、走廊悬挂亲情文化20多幅图展、发放亲情文化书籍、观看亲情文化短片,法官每次开庭前以描写父母子女关系和谐、夫妻感情和睦等典故、民间故事晓之以情,用文字用图片教育感化当事人,为当事人开辟了亲情教育的第二课堂。还专门聘请了有心理咨询资格和心理疏导特长的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审理,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针对性进行庭前、庭中、庭后亲情教育感化,用亲情文化唤起当事人内心的真善美。
四是开展“拉家常式”调解。婚姻家庭类案件具有强烈的伦理性,案件中掺杂着亲情,如果仅凭一纸判决,不能从根本问题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基于此,我院大胆探索契合家事审判特点的调解机制。实行“家事必调”,把调解作为优先结案方式和庭审前置程序,布置了温馨调解室,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息诉方式融合情理法、开庭流程如唠家长里短,交谈“法言法语”变为家常话等为主要内容的“拉家常式调解经”,让当事人感觉“开庭就像拉家常”。其次,引入多元调解,广泛邀请德高望重的长者、村委或街道办人员、妇联、人民调解员、司法局(所)工作人员等多方力量参与调解,实现民间调力量、行政力量、司法力量无缝对接,情、理、法相互融合。
五是探索“专业化”程序。家事纠纷特殊而复杂,它涉及身份、财产、子女、情感、伦理等多种关系,而且具有私密性和人身依附性,存在举证难、认定难等,不能简单地把家事案件等同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用审理财产案件的理念和方式审理家事案件。我院尝试以完善家事审判程序为突破口。实行“离婚诉讼冷静月”,即对家事离婚案件不急于开庭或下判,适当的推迟2-3个星期,以期当事人能够理性对待家庭矛盾,便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和好与化解。采取不利人群隔离规则。在旁听庭审或案件调解参与人员选择上,对一些容易激化双方当事人矛盾的亲属朋友等不利人群进行隔离或排除,避免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不利诱导。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家丑不可外扬”,家事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之间的家庭隐私,当事人许多内心深处的想法,并不愿意让外人知道。公开审理不利于信息充分展示,使得法官不易掌握案情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此,在庭审方式一般不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注重照顾到当事人的隐私,尽可能缩小知情人的范围,让家务事在家人之间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