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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誓师大会

  发布时间:2016-07-19 11:35:47



誓师大会现场


参会的各局委代表


王宏伟院长颁发军令状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打好打赢执行攻坚战,竭尽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7月19日上午,宁陵县法院召开了“基本解决执行难”誓师大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洪峰出席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其太,县政协副主席朱玉民,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胡文权、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维冠,县公安局政委陈磊、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县房管局、县人行与相关职能部门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律师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胡文权主持。

    会上,宁陵县法院常务副院长杨峰宣读了《宁陵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王宏伟院长向执行局长颁发了“军令状”,联动单位代表国土局、房管局先后作了表态发言。

    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王宏伟表示要用“四个坚决”,全面向执行难宣战,下大气力切实解决执行难题,一是牢记“责任意识”,坚决做到“重”执行。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将执行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大对逃避执行、久执不结的“钉子案”“骨头案”的执结力度;加强执行机构和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能征善战队伍;大力保障执行物资装备,切实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强后盾。二是牢记“法律意识”,坚决做到“强”执行。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开展执行风暴专项活动;穷尽一切强制措施,做到“拘留一批、曝光一批,打击一批”;要硬起手腕打击拘执犯罪,对“老赖”始终保持执行的高压态势。三是牢记“效率意识”,坚决做到“快”执行。通过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落实执行主体责任、严格6个月的执行时限、建立和完善“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等举措,为广大执行申请人权益维护保驾护航。四是牢记“法纪条规”,坚决做到“廉”执行。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全方位推行执行公开,加大司法督查力度,实行重大执行全程留痕,主动面向社会接受监督,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确保执行队伍风清气正。

    洪峰对宁陵县法院近期以来在执行工作中取得成绩给予肯定,要求直面问题,勇于担当,树立破解执行难题的信心和决心。就下一步工作,洪峰在讲话中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对“基本解决执行难”重要性的认识。相关职能部门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力争在全省率先解决“执行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服务保障宁陵县经济社会发展。二要依法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举措。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要深入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切实提升执行公信力。要坚持从严管理,加强法院执行队伍建设。三要加强协同配合,努力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合力。要形成工作合力。县直各单位、各部门要支持、配合、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依法履职尽责。要加强征信体系建设。让失信者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乘坐高铁、外出旅游、住星级宾馆、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等方面受到惩戒,让老赖寸步难行。要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边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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