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宁陵县法院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天执结七起异地执行案,标的1985万元。被执行人同为某一大型面业有限公司,迫于“失信名单”的威慑,主动到法院缴纳了执行费,并和七名申请人达成了合解协议。
此案是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为二十多年的老企业,在生产中因资金问题利用民间借贷进行借款。后因没有及时还款被告上法庭,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又没有主动履行,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此案转交到宁陵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去被执行人单位找负责人做工作,但他们根本不理不睬。法官看被执行人消极懈怠执行,决定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向其讲明“失信黑名单”的利害。这下,被执行人慌了,主动到法院要求缴纳执行费,并和七名申请人达成了合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