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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讨薪:宁陵县法院院长亲任审判长

  发布时间:2016-12-16 15:37:43




    12月16日上午,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并当庭宣判,被告支付原告劳动报酬21000元,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原告诉称,其于2013年受被告聘用负责被告工地的技术管理工作,因故没能领到工资,被告于2016年2月26日写下有欠条,但却一直没有给付,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为其维权。

    庭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因案情清晰,法庭当庭进行了宣判。

    自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宁陵县法院坚持为农民工讨薪常态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倡导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二是多次组织了集中兑现农民工执行款 。三是邀请全国及省、市人大代表见证执行款发放。四是到建筑工地送法等,系列活动的开展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活动截止到目前共审结涉农案326件,涉案人数520人,涉案金额650多万元。

责任编辑:卢炳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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