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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涉农人员权益 宁陵法院发放赔偿款18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7-01-05 16:30:59


    “我们老两口同时出事故受伤住院,都构成了伤残,如果不是法院快速为我们维权,我们不知道何时才能拿到赔偿款,真类是不知道咋咋感谢你们了。”拿到赔偿款的符新如紧紧握着法官的手,因为激动,口吃的他说话越发显得语不成句。

    日前,在宁陵法院涉农赔偿款发放现场,该院法官为43名涉农案件当事人或其亲属发放各项赔偿款180余万元。

    “你们身体受到了伤害,不能出力了,要把这些钱放好,留着你们老两口以后生活用!”在将赔偿款交到符新如手中时,该院院长王宏伟深情地叮嘱这位老人,接住这16万余元的赔偿款老人顿时泪流满面,频频点头。

    据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介绍,这43名当事人,他们都是农民工或“三留守”群体。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村留守群体撑起保护伞,该院充分发挥特色小额诉讼法庭、家事法庭作用,又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劳动者权益保护合议庭,开辟“绿色通道”,开展为农民工依法讨薪,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等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坚持“四快三优先两免”的办案原则,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免除困难当事人的诉讼费、执行费,用最快的速度、最强有力的措施,让农民工足额拿到劳动报酬,让农民群众受侵害的权益及时得到保护,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涉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一片蓝天.

责任编辑:卢炳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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