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院长,你们快点来吧,我发现他了(被执行人)。在.....”。4月9日,7点20分,王宏伟院长接到信访当事人的电话后,随即向执行应急小组下达指令。7点35分执行干警就将欲出门的“老赖”程某控制,并拘传到法院。
这起申请人王启勇与被执行人王某、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宁陵法院去年一审做出判决,两人应支付王启勇货款30余万元。后两人不服判决上诉,中院维持原判。在执行阶段,两人却和执行法官玩起了捉秘藏。4月9日周未这天,刚起床还没有出门的程某被“捉住”后无奈地说:“星期这么早你们也不休息吗,专门“叼着”我的吧”。
这是宁陵法院实行执行警务化,启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的一个缩影。宁陵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局建立执行法警中队,派驻10名法警到执行局协助执行,并在执行工作中推行小额速执、错时执行、执行快速反应等工作机制,建立庭室负责人、法警、车辆等相配套的夜间、周末备勤值班制度,要求备勤人员24小时开机待命,接到指令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自实行执行警务化以来,宁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各部门利用早晚时间错时出警执行32次,拘留、拘传失信被执行人43人,突发警情快速出警8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