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这已经是第二次关进我们拘留所了!”提起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老赖”王某,宁陵县拘留所所长贾林印象深刻,“这段时间我们可没少打交道,他在拘留期间我们可是操了不少心呢。”
贾所长介绍说:王某平时身体有一些不好,一直吃着药,在拘留所内,干警一直观察他的情况,为其送药供水,确保照顾好他的身体、让他情绪稳定,这样能更好为其做思想工作。
原来王某是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他几年前曾组建工程队承包工程,负责钢结构制作,申请人孔某受雇到其工程队打工,施工期间被倒下的钢板砸伤,且伤势严重,孔某先后两次入院治疗两个多月时间。为维护合法权益,孔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宁陵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孔某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39万余元。治疗期间王某支付医疗费10余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剩余20多万元他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无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宁陵县法院曾多次为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无果后,法院对王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将其送进了拘留所,后因身体原因又加上王某表示通过和解履行义务,后将其释放。时间过去很久,王某却出尔反尔,法院也一直无法查控到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无法得到执行,申请人多次上访反映问题。
在今年开展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局再次将王某抓获,在拘留所内就发生了开头拘留所贾所长描述的一幕。“老王,申请人孔某落下了残疾,非常不容易,案件拖这么久,事情总要解决……”在拘留所矛盾化解室内执行局法官吕新杰和拘留所干警分别为他耐心明理释法。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王某和孔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一次性支付赔偿款20万元。“这些钱有我向亲戚朋友借的,也有女儿卖车的钱,无论如何,总算还清了……”在4月10日的领钱现场,双方终于握手言和,王某也得以提前释放,两人之间多年的坚冰终于在法官和拘留所干警的努力下消融。
据悉,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下文,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要求公安机关拘留所在保障司法诉讼活动更好发挥作用,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合理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共同推进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在当前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宁陵县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老赖”采取高压打击态势,和当地拘留所充分结合,在拘留所设立矛盾化解室共同为“老赖”上课,对“老赖”不是一“拘”了之,而是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达到化解执行矛盾、案结事了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