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法院,我们的钱真难要回来啦。”4月13日,领到一万余元执行款的苗某非常感激地说道。
苗某和另外16名前来领取执行款的申请人均遭遇了一样的情况,同样是被执行人李某欠了自己辛苦赚来的血汗钱不给。自2014年底李某开始租用他人面粉厂开展经营活动,期间,附近村民苗某等人就将自己耕种收获或收购的小麦卖给李某生产面粉。去年,李某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分别给前来出售小麦的他们打了欠条,承诺两个月内给付所有欠款。几个月过去了苗某等人迟迟未见李某给钱。他们一同前去索欠款时,李某不仅拒不归还,而且态度蛮横、出言威胁。无奈,苗某等人先后到法院立案起诉。
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案件为涉及大量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系列案件,执行局果断采取措施,优先执行。但是此时李某因面粉厂经营不善已经不再从事面粉生产活动,人也不知所踪。执行法官在财产查控过程中发现部分机器属李某个人购买,遂依法进行查封拍卖,将拍的执行款10余万元及时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前来领钱的申请人纷纷表达了对“老赖”的痛恨,抒发了挣钱不易的感慨,同时对法官的尽力执行表示感谢。执行法官吕新杰说:只要发现被执行人行踪,就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对于“老赖”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近年来,宁陵县法院对涉农纠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特别是在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对于拖欠农民工欠款的“老赖”坚决依法予以惩处,确保最短时间内让申请人拿到血汗钱,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