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投机就打人被公诉 法院判其拘役六个月
作者:骆俊杰 发布时间:2009-07-30 10:45:34
日前,宁陵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黄文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去年9月4日晚,在逻岗镇北街一小吃部内,被告人黄文洋在和别人一起吃饭时,因话不投机就对邻桌的张某等人进行殴打,造成了张某轻伤。
宁陵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文洋无事生非,殴打他人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黄文洋有投案自首情节,且犯罪时不满18周岁,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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