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宁陵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巧用策略,在连续四天三夜的苦苦蹲守后,冷静地与被执行人周旋,终于在地下停车场将老赖王某抓获。
2015年10月,被执行人王某借朋友刘某的奔弛车,在借用期间王某开车撞在了路边的灯杆上,造成车辆部分损坏,经鉴定修车费用为43万余元,但王某却并不履行义务。经法院判决,他仍不履行。后此案异地执行转到宁陵法院。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多次经法院传唤,拒不到院履行义务。因在诉讼期间,他就将家里的房产变卖,举家搬到外地。而且当时他提交的是第一代身份证,无法查实他真实的信息资源,执行一度陷入困境。但执行干警没有放松对王某的查处,后经多方打探,从他的一位好友口中得知,王某在郑州经营有一宾馆,还有一处养生馆。这一重大线索,使执行干警看到了曙光,后执行干警决定去郑州秘密查访王某的信息。在王某经营的宾馆住下后,得知王某不经常在宾馆,而且此宾馆正在办理转让中。经紧急汇报,院领导决定让执行干警在宾馆蹲守,并又派去8名法警过去支援,等待王某的出现。
执行人员分成蹲守、执行、抓捕三组同时进行工作。5月15日早上8点多,从外地开车回来的王某,在地下停车场停车时,抓捕组干警通过照片辨认,觉得此人应是被执行人,即上前问到:“你是王某吗?”他顿时发呆了一下,反映过来的他掉头就想溜走,说时迟那时快,执行员一个箭步上前将其擒住!随即通知了其他组人员赶到。此时,执行干警已经蹲守四天三夜没有休息了,但能将王某顺利抓获,执行干警累着也是高兴的。
据悉,5月16日下午,王某的家人带着执行款已到法院履行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