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在拘留所被关押了五天的被执行人胡某终于同意履行全部义务。至此,涉案三起的胡某欠款纠纷案全部结案。
胡某在宁陵县柳河镇经营铝合金生意,因增加投资曾向多人借款,原来还能有借有还,但后来因生意经营问题,他在欠下部分借款后不予偿还,与人发生纠纷,后败诉被申请法院执行,但经法院多次传唤,他拒不到庭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经调查,虽然胡某称自己没钱,但他还经营着生意。于是开始对他施行抓捕。5月17日凌晨,终于将他堵在被窝里,并带回法院。经执行法官做了一上午的工作,他仍是拒绝履行。最终,法院决定对胡某司法拘留15日。此时一名原告吕某又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加胡某的拒不执行判决罪。胡某这时才慌了神,他在拘留所打电话通知家人凑钱。
鉴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胡某作出三起案件共罚款2000元的处罚。胡某悔恼地说:“早知道还“打”还“罚”,我原来就不该这样苦心逃避!”
执行法官张光辉说,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只要掌握到被执行人的行踪,我们都会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请“老赖”回院里说道说道。目前,执行局全体干警始终保持“5+2、白+黑”工作模式,真正让那些“老赖”过上无福可享、无路可逃、无心可安、无钱可赚、日夜不宁的“刺激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