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6月29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宁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再次登上审判台,在五楼审判庭独任审理石某某盗窃案。
开庭前,王宏伟仔细翻阅卷宗,了解案情,庭审中,在全面听取公诉人和被告人诉辩主张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整个庭审依法推进,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最后,石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罚金3000元。
据介绍,宁陵县法院的院长和副院长已全部作为主审法官编入审判团队。院长、副院长穿起法袍回归审判庭,已成为宁陵法院审判工作常态化,真正实现了法官角色的理性回归,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纵深发展的具体体现。
截至目前,该院院长、副院长接收案件共计188件,已开庭审理153件,结案153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化解矛盾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