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法院法警王蒙获得
六月仲夏,万物繁盛。6月27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迎“七·一”做合格司法警察主题演讲比赛在省高院机关隆重举行。我院法警王蒙获得此次演讲比赛二等奖。
来自全省法院的27名参赛选手紧紧围绕最高法院提出的“做合格司法警察”标准,结合司法警务工作实践和自身经历,深情讲述了中原大地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中一个个具体、生动、感人的故事,赞颂了司法警察坚守平凡、对党忠诚的信念,讴歌了司法警察甘当绿叶、默默奉献的为民情怀,抒发了司法警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争做合格司法警察的壮志豪情,展现了司法警察乐于奉献、敢于担当的良好精神风貌!
这次演讲活动,是河南法院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广泛开展“做合格司法警察”学习讨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经过最终评比,我院王蒙获得殊荣。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主管法警工作的院领导、司法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法警总队全体干警共100余人参加了此次比赛活动。
附演讲稿如下:
不 忘 初 心 继 续 前 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我是来自于全国优秀法院宁陵法院的一名普通司法警察。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重要的武装力量,肩负着党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和光荣职责。他们是庭审秩序的维护者,他们是押解人犯的护航员,他们是保障执行的杀手锏,他们是诉讼群众人身安全的防护墙。时代召唤使命,使命需要担当。那么,如何成为一名合格司法警察,如何履行好职责担当好使命,如何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善其事负其责”,那就必须做到政治上讲忠诚,为民上讲奉献,业务上讲精通,作风上讲严谨。
“我志愿成为一名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庄严的司法警察入警誓词,再一次响亮地发出了对党的忠诚誓言、对司法警察事业的热忱之声。
2017年4月14日上午8点30分,我院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有人意图在法院大门口自焚。院长王宏伟和常务副院长杨峰在听取汇报的同时立即启动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我接到院长指令后,迅速带领处突组法警赶往大门口,经过严密排查,发现在法院大门口附近蹲着一名可疑男子,只见该男子手持一个装满汽油的玻璃瓶,试图自焚。当时情况十分紧急,一组法警正面劝说该男子,分散其注意力,另一组法警趁该男子不备,从其后面迅速冲上去控制住该男子,夺下汽油瓶和随身携带的打火机,仅仅5秒,就成功制服该男子。而后,该男子又试图撞击大门立柱,并扬言我被债主追的活不下去了,我死了,跟你们法院无关,我们法警又迅速将其拉住,带至安检值班室予以控制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法院才得以恢复正常的办公秩序。
司法警察大队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快速反应,措施得力,处理及时果断,成功避免了一次突发事故,有效有力维护了院机关安全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司法警察应始终怀有绝对忠诚的信念,怀有执法为民的情怀,怀有崇文尚武的素质,怀有甘当绿叶的胸襟,怀有敢打硬仗的血性。
有一句话是这样来形容司法警察的:判决书上没有法警的名字,审判台上没有法警的声音,但每份法律文书都浸透着他们的汗水,每个庭审都有他们忙碌的身影。面对情绪失控举着菜刀的被执行人,是他们第一个冲上去将其制服;面对激烈争吵以至拔拳相向的当事人,是他们第一时刻赶到,将双方劝服;面对那些寻衅滋事、冲击法院的上访人员,是他们用血肉之躯组成护法长城,保卫着法院的安全。面对有些当事人的谩骂、羞辱、伤害等极端事件,我们的战友为什么会一再克制、忍让甚至牺牲?说得大一点,他们是为了祖国和人民;说得小一点,他们就是在用实际行动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履行着自己的责任;就是要让来法院办事的群众因为我们的存在而感到安全和可靠;让那些企图挑衅法律权威、破坏社会稳定的人看到我们而闻风丧胆。我们只有拥有了这种形象,拥有了这种意识,才配穿戴这身警服,才有资格在这个岗位上执勤。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说:全国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值得信赖的队伍。真的,就是这样的一支队伍,他们的工作平淡无奇,他们的行为质朴无华,他们的事迹谈不上惊天动地,他们的故事也未必能够催人泪下。然而,正是这一个个普通的人,一件件平凡的事,一曲曲沁人心脾的乐章,才将我们的天空点缀得如此灿烂辉煌,更坚定着我、坚定着司法警察为这项光荣的事业奋斗一生的信仰!
同事们,既然选择了远方,就不要怕长途跋涉;既然选择了天空,就一定要展翅翱翔。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要撸起袖子加油干,迈开步子加快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法律公正人民福祉做出更多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