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发展,确保在两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我院执行难问题,决定成立“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王宏伟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杨 峰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候洪林 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保建 党组成员、副院长
郭 超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德兴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骆俊杰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局,由执行局长蔡尚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性工作。
宁陵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