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民法院关于个别干警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30 15:39:30
本院各部门:
为充实执行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对我院个别干警的工作岗位作如下调整:
潘勇、吕新杰两名同志分别从民二庭、柳河法庭调整至执行局工作;
李健、马涛、吕坤、王蒙四名同志从法警大队调整至执行局工作。
以上人员的岗位调整时间从2015年3月9日计算。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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