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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院张弓法庭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09-08-17 09:42:19


    宁陵县人民法院张弓法庭在审理案件中,以服务大局为宗旨,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切实服务农村为己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近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张弓法庭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妥善处理了本辖区一起因新农村建设引起的侵权纠纷案,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赞誉。

    宁陵县华堡乡李楼村是上级设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为了整理村容村貌,改善村民生活环境,该村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发布实施了《李楼村委集体土地管理和使用办法》,2009年6月20日,原告李某通过申请,取得了该村委批准建房的建房证,可是,被告李某某以原告建房的地方是自己的老业为由阻止原告建房,经村委及乡司法所多次调解,被告仍不同意让原告建房。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不得妨碍其建房。

    法院受理后,由张弓法庭审理此案,承办法官详阅卷宗材料后,认为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影响该村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处理此纠纷。随即通知被告到法庭,给其讲解有关法律政策及相关的规定,使其明白新农村建设是利民的好事,是全体村民的意愿,如果违背全体村民的意愿,将会被邻居看不起。以后你如果需要建房,村委也会给你宅基地的。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被告表示不再妨碍原告建房,并当庭写出书面保证,原告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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