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宁陵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宁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长涛向大会汇报了2009年上半年民事审判工作的整体情况。
汇报中指出:近年来,宁陵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己任,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宁陵法院的民事审判调解工作得到了省高院的认可,省高级法院张立勇院长2008年在省高院转发的关于宁陵法院调解工作信息上批示“要认真学习,总结推广宁陵法院关于调解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另外,法庭建设方面,经多方努力和协调,对张弓法庭、城郊法庭进行了新建,对柳河法庭进行了改建,至此,四个基层法庭中有三个法庭实现了“两庭”建设标准化。该院的张弓法庭获得省高院授予的“先进法庭”及“集体二等功” 称号,同时被省高院、省司法厅授予 “调解先进单位”称号;城郊法庭在商丘市政法委、商丘市人事局两年评选一次的“十佳政法单位”活动中,连续两次被授予“十佳政法单位”称号;民事审判队伍中多人被记功或受奖,其中去年民二庭的丁晓环同志获全市“十佳女法官”称号,班敏同志获宁陵县政法委“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吕春元同志获市“调解能手”称号。民事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也有大幅度提高,有多名同志在全市法院司法文书评比中获奖。该院在全市法院年终考评中位次不断上升,2006年之前一直处于中游,而到2006年、2007年跻身于先进行列,均为第三名,2008年为全市第一名。去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12件,其中民事案件856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65.24%,审结788件,调撤结案643件,调撤率达81.7%,其中张弓法庭连续三年调撤率达90%以上。截至2009年8月份,该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11件,同比增长129件。
在认真分析现阶段民事审判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不足的基础上,该院提出了下一步民事审判工作的要点:一要围绕大局抓审判;二是围绕改革抓管理;三要围绕公信抓队伍;四要围绕环境抓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