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职能的调整,宁陵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修改后〈民诉法〉申请再审案件息诉、信息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加强与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工作的衔接、整合息诉资源提出三项措施。
一是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再审信息。加强与市法院立案、审监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申请再审案件信息共享机制。
二是拓展审监职能,积极做好诉前调解。在上级法院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立案审查期间,我院审监庭法官应主动配合,积极做好诉前调解,努力使纠纷化解在基层,降低案件再审率。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主动承担维稳压力。建立申请再审案件预防监督机制。立案庭、审监庭、各业务庭局紧密配合,在信息资源上做无缝对接,便于各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动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化解纠纷。对在信访接待、执行中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做好笔录,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审监庭,便于审监庭做好案件复查工作。对上级法院及检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案件,实行每月通报,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