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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院长高效化解矛盾 3天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17-12-27 15:37:41


    “法院院长亲自给我们做调解工作,效率就是高,让我激动的不知道说啥好,谢谢,谢谢。”12月18日,原告耿某在拿到调解书后激动地说道。

    2015年,被告于某因做生意急用钱,向原告耿某分两次共借款22000元,经多次催要后,一直不予归还,耿某便将于某诉至法院。12月15日,当耿某来到宁陵县法院立案庭准备立案时,该院院长王宏伟正在立案庭安排工作,看到耿某来立案,便上前询问。详细了解情况后,王宏伟当即决定,把案件立在自己名下,并表示会尽快还耿某一个公道。

    第二天,王宏伟在给于某送手续时,将审理、判决等法律常识以及进入执行阶段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严重后果告知于某。于某听后很懊悔,表示一定会将钱如数还清,但现在没有这么多,看能不能缓几天。

    12月18日,在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的主持下,原告耿某与被告于某达成还款协议,仅用3天就将矛盾化解。

责任编辑:边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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