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执行法官用心 外地客商感动

  发布时间:2018-01-16 16:01:09


    “谢谢你们做的工作,不然不知道我们的车在这还要停多久才能回去……”。1月15日,被执行人无锡某回收公司任经理在案件和解后再次来到了宁陵县法院,握着执行法官张光辉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原来宁陵县某钢厂因经营失败,将厂里所有商品打包卖给了无锡一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回收公司付部分货款,待商品全部拉走后,支付剩余货款。第一批商品回收公司拉走后,一切进行的很顺利。当第二批车辆来拉商品时,县钢厂却扣下车辆要让回收公司支付完货款才能拉走。而回收公司认为合同约定商品拉走,他们卖出后才能支付下余货款。于是双方产生了纠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钢厂怕回收公司把商品拉走自己拿不到钱,而回收公司认定当初合同约定好商品拉走后给钱。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大雪天里,执行法官也没敢耽误,多次找县钢厂调解,让他们让出一部份利益,毕竟当初扣下了回收公司的车辆,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又和回收公司沟通,让他们先打一部分钱到法院的账户上,这样对方有了保障自己也能少些损失。这样来回做了几次工作,让双方都感觉到了对方的诚意,而少了敌意,于是案件得以和解。回收公司任经理事后又特意到法院感谢张法官急他们所急,想他们所想,让他们在案件中切实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

责任编辑:孙速启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