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宁陵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熙熙攘攘,被执行人吕某将15万元执行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王某手中。王某看着要了六年都没要过来的欠款,连连感谢执行法官潘勇。
2011年5月,吕某因建房缺钱,向王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协议到期后,王某要求吕某还款,吕某表示现在没钱,但可以先打个借条。王某只好先让吕某写下一张17.8万元的借条,算是给自己留个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某一直找吕某追索,吕某总是不给钱,眼瞅着只见借条不见钱,总是这样也不是办法,于是王某只好将吕某告上法庭。宁陵县法院审理后判决吕某归还王某借款及利息共计17.8万元。王某拿着判决书,又多次找到吕某,吕某表示没钱,需要将房子卖掉才能给钱。
又过了一段时间,王某内心终于承受不住,向宁陵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潘勇在了解事情后,及时向吕某送达了手续,并告知吕某,如不及时履行执行款,将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还存在着被拘留的风险。吕某听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经过多方筹款,最终只凑齐15万元。在潘勇的撮合下,王某也愿意案件就此结束,于是将15万元执行款领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