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这两张银行卡怎么不能用了?里面还有钱呢!”失信被执行人刘某的父亲在银行了解情况后,来到宁陵县法院向执行法官询问。
“由于您女儿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账户被冻结了,请告知她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承办法官潘勇向刘某的父亲作了解释并告知他不履行法院义务的严重后果。
原来,被执行人刘某曾于去年驾驶电动自行车与申请人马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马某受伤入院治疗20多天,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马某诉至宁陵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刘某赔偿马某各项损失5100余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没有履行义务,马某经多次催要无果后,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法律手续,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时,发现刘某账户下有两张银行卡共计2000余元。遂对这两个账户进行了冻结。
发现银行卡不能使用的刘某于是让自己父亲前来了解情况,在得知自己再不履行义务,卡中的钱将被强制划拨并面临被拘留的严厉处罚时,刘某才认识到当“老赖”的问题严重性,于是在3月8日,刘某亲自来到法院,主动要求履行全部赔偿款,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