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1日,宁陵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人大主任蒋笃奎为5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及相关法律书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中,文化程度较上一届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此次任命的陪审员。经过层层推选,组织考察,并经宁陵县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该批陪审员具备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同时还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文化水平。
任命大会上该院院长江长涛回顾了该院人民陪审员有关工作,他指出,人民陪审员自2005年5月1日正式上岗以来,克服了本职工作繁忙、庭审条件较差等困难,参与审结了大量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为法院审判工作及司法公正做出了积极贡献。人民陪审员既是法院开展审判工作的得力助手,又是社会法制宣传教育不可替代的力量。他们凭借着自己较高的个人素养、丰富的社会阅历,独到的案件判断,帮助法官们克服了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使法院的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贴近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法院的裁判更加合情、合理、合法,增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
对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工作,江长涛院长提出要正确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按时到岗参加案件审理;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发扬司法民主与遵守陪审纪律的关系,既要代表人民忠诚地履行陪审职责,又要遵守陪审纪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维护人民陪审员的形象;三是要正确处理好陪审员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既要防止陪而不审,又要避免主次不分,既要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还要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
随后到会领导为新当选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并向他们发送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