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就把钱还了,赶快将我的照片撤下来吧。”4月16日,被执行人张某急匆匆来到法院,表示要立即还款。
原来,张某曾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夏某借款5000元,借款到期后,夏某多次催要,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为维护自身权益,夏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还款并支付在追要欠款时支付的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案件经宁陵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借款和其他费用共计5300余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潘勇在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均无果后,将张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大头贴在微信平台和街头电子屏进行曝光。在街头发现了自己的照片上了曝光台的张某,感觉十分丢人,于是慌忙来到法院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张某表示自己一直在外打工,最近正好回家学驾照,在街上看到自己被曝光,真是无地自容,于是赶紧联系执行法官将钱还上。
今年以来,宁陵县法院继续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分别利用电视台、街道电子屏、法院宣传车、微信平台等媒介对 “老赖”进行曝光,截至目前,已有17人因被曝光而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措施也在社会营造了树立诚信意识、严厉打击“老赖”的浓厚氛围,取得很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