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宁陵法院执行局清理积案“三督三查”

  发布时间:2009-08-31 16:22:21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宁陵法院执行局统一思想认识,采取“三督三查”方法清理积案。

    针对积案留存可能有三种情况,即电脑信息系统无登记、新旧承办人手中“抽屉案”、档案室与内寝室暂存案,宁陵法院执行局采取三查方法,即先由现有承办人自查,再由上任承办人复查,最后由档案室与内寝室彻查。为保证效果,该局启动了“三督”机制,即责任追究督促,领导包案督促,信访案件督促。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383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