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的过问和执行干警的多方调解下,闹矛盾的老哥俩终于握手和好。
2000年,宁陵县乔楼乡焦庄村有一许家老人,口头约定租赁邻居米家老人耕地2.19亩,租金随年递增,但从2017年开始老许家没有支付租金给老米。老许认为米家实际租给他的土地要比土地证上的少,而他自家的土地被米家占了8分。而米家认定,他们的土地证上确定的数即为自家的实际土地数,一点也不少, 两家各执已见,互不相让,最后为此打起了官司。
2018年6月12日,宁陵县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决书认定米家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老许应返还租赁土地并支付两年租金。老许不服,拒不返还土地,并在判决书下发后,又种上了玉米。之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老人态度强硬。坚决不配合执行。
王宏伟院长知道此案后,指示执行法官不要强制执行,要做好调解工作,不能僵化了邻里关系,尽力为了邻里和睦而办案。执行法官转变思路,没有直接找老许,而是通过给老许的儿子、侄子等亲人打电话做工作,并请来村支书让他在中间调解,共同来说服老许和他家人。另一面又做老米工作,让他作出让步,让许家老人收了今年的玉米。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两家都同意了法官的调解,最后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