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宁陵县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式暨培训会。宁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立、县法院院长王宏伟、县司法局局长张世超、县人大内司委主任于晓明、县人大信访办主任陈永娴、县司法局法制室主任马辉及93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会议。县法院政治处主任骆俊杰主持会议。
会上,县人大内司委主任于晓明宣读了宁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93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决定,与会领导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县法院院长王宏伟代表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对93名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并就今后工作中人民陪审员更好履职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学习业务知识,尽快熟悉诉讼程序,不断提升陪审履职能力;二是要发挥好陪审作用,充分利用所学知识、个人专长协助配合法院审理案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要努力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思想觉悟,廉洁自律,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立在讲话中强调:作为人民陪审员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珍惜这份职业,积极履行职责。一要提高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要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切实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去,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见证者;二要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在陪审过程中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三要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要用法官的职业道德去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审判案件中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自觉做到清正廉明,维护司法形象。
随后,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立等领导的监誓和县法院院长王宏伟的领誓下,93名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郑重举起右拳,庄严宣誓。
在接下来的业务培训会上,县法院民一庭庭长吕春元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法》、陪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司法礼仪等方面内容对人民陪审员做了详细的讲解培训。培训进一步加深了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的理解,增强了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