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下午,申请人李某满面欢喜地来到宁陵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将一面印有“一身正气 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潘勇手中。
“感谢潘法官那么快帮俺要回来钱,真是太不容易了……”李某一面向承办法官递上锦旗,一面表达着谢意。
申请人李某曾和被执行人梁某有生意往来,梁某在从李某处购置货物过程中,累计欠下15万余元货款一直不予偿还。李某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将梁某诉至宁陵县法院,后经审判法官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期限由被告梁某一次性还清全部货款。调解协议生效后,梁某再一次失信,并未按要求履行法律义务。眼看自己的货款迟迟无法要回,无奈之下,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潘勇立即向被执行认送达了法律手续,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梁某尽快履行法律义务。经过执行法官耐心明理释法,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被执行人梁某面对执行压力服了软,主动归还了欠款。为了对承办法官的给力执行表示感谢,申请人李某特意从外地赶来送上了这面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