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的热情、执心,帮我拿回这笔赔偿款!”申请人刘某拿着赔偿款高兴地感谢吕峰法官。2月12日,立案仅一天的健康权纠纷执行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干戈化为玉帛。
申请人刘某和被执行人王某同是宁陵县逻岗镇人,2016年8月,刘某随王某外出务工,在外出途中从王某的车上摔下,后送往宁陵县人民医院治疗,医疗费用王某均已出。出院后因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意见,刘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支付刘某各项费用2156元。申请人刘某不服,上诉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但判决生效后,王某认为何某“贪心”而拒不履行义务,双方为此发展到了“剑拔怒张”的地步。
立案后,执行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在得知王某还在家中过年时,当即驱车来到王某家中。还没进家门,王某便冷冷地说道:“你们来干嘛?我没钱,这2000多元钱我是不会给他的。”执行法官吕峰并没有立即反驳他,而是笑着对他说:“你先别急,有话好好说。”
王某说“其实判决的钱不算多,我会给他,但是他(刘某)是啥态度?跟着我去干活,出事了,我啥都没说,一分钱不让让他拿,就帮他看好病,他倒好光想要我几万快钱?所以我就不给他,看他如何。”
吕峰了解到,其实被执行人争的就是一口气。于是就耐心地给王某做工作,希望两人不要为了这点钱而最终伤了情分,而且大过年的,还是尽快化解矛盾的好。通过一番劝说,被执行人一会思想转变过来了,欣然拿出了全部赔偿款。执行法官吕峰立即又驱车把钱送到了申请人刘某的手中,此案顺利执结。